首頁常見問題
Q1 何時會收到發票開立的通知信?

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0972400122號 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」。

如果您的發票為託管發票,會於七天鑑賞期後開立,開立完成後會於48小時內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,並且寄送發票通知信給您。

如果為捐贈或紙本發票,將不寄送發票通知信。

 

※如果您使用共通性載具(手機條碼、自然人憑證條碼)索取電子發票,無法再索取紙本發票。

※您可上 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 進行電子發票全民稽核,查詢您的發票是否有正確上傳至財政部存證。

Q2 發票可以指定日期、開立其它品名或分開開立嗎?

因機油倉庫發票採用系統化自動開立,因此發票上的品名將依實際訂購的商品名稱開立,請恕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或指定開立日期。

發票是依照訂單內容直接列印,一筆訂單只會有一張發票,若是因為保固期間需要保留發票,可自行影印留存。

Q3 列印了電子郵件內的發票通知信,可以拿去兌獎嗎?

一張發票僅有一張正本,若您的發票託管於機油倉庫,並且未使用載具,當發票中獎時,我們會將中獎發票以掛號郵寄給您,電子郵件發票通知信內所提供資料僅供參考之用,不可拿去兌獎。

Q4 紙本發票不見了怎麼辦?

紙本電子發票若遺失比照傳統二聯式發票遺失處理,不可再行列印給消費者,以維持兌獎之唯一性。

Q5 收到商品了,怎麼沒有看到發票

每筆訂單都會開立發票,並會連同商品隨貨寄出,請先確認是否有將紙箱內、外都找過。

Q6 忘記註明發票需要統編,怎麼辦?

填寫訂單時未註明需要統編而需補開有統編的發票,請自行將發票寄回,並附上回郵信封,註明統一編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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